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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云南巧家被曝强行征地 村民因抵制拆迁被殴致死

发表于2012-05-16


巧家县旧城与新城交会的青年路,一位85岁的老奶奶站在木棚外。图/记者谭君


5月10日,云南昭通市巧家县白鹤滩镇花桥社区便民服务大厅发生爆炸,导致4死16伤。

当地警方表示,爆炸案制造者是外地人,作案目的是“报复社会”,与征地拆迁无关。但是,这一结论引发多方质疑。当地多名村民表示,不相信爆炸案与拆迁无关。

过去数年中,巧家县频频出现征地纠纷。就在爆炸案发生的6天前,白鹤滩镇村民杨玉强在征收签字现场烧了自己的摩托车。更早前的4月18日,巧家老店镇村民丁发朝因抵制拆迁被殴致死。

巧家县征地拆迁状况如何?

本报记者谭君 云南巧家报道



发表于2012-05-16

一个拆迁户的安置

5月12日下午,云贵高原一派燥热。古世林骑着摩托车从城市主干道驶向一片山坡,在被推土机抹平的黄土地上,他的房子特别打眼。一只斑纹小狗蹲在屋顶,平静地巡视着周围。

补偿协议没有达成,他的房子没有拆。5月10日至15日是签协议的最后时间,错过了将不能得到安置用地,也不能享受拆除奖励。10日发生的爆炸案,以及接下来中断的程序,客观上多少缓解了他的焦虑。

“我老婆快疯了,”他的这栋位于白鹤滩镇迤博五组,带有小院、柴房、杂屋的265平方米宅子,由于只有100平方米被认定为合法建筑,按照当地规定,只能换算成80平方米的安置面积。

发表于2012-05-16

牲口房、灶房、厕所,这些在巧家县的拆迁政策中,均不算作生活用房,不给划地安置,“生活用房必须有床,有人住。”古世林说。

对违章建筑的认定,成了拆迁的鸿沟。古世林违章的165平方米面积,只能享受40%的建筑成本补偿。

迤博一组村民邓勇面临的困境则是,他和父母一家9口,将生活在80平方米的房子里。

“对农民来说,凡是需要的东西,就不算违章。之前不查处他,放纵他,现在又剥夺他,这是不对的。” 从事拆迁工作多年的法律界人士方清明说。

发表于2012-05-16

就算是违章建筑,也还可以讨价还价。同在迤博一组的杨玉明有108平方米被认定违章,他同意签合同,违章面积减少至20平方米。

可他的弟弟杨玉强不懂这些。5月4日,一组签合同的最后一天。杨玉强的媳妇没扛住,跑去指挥部签合同。他听说后,提了个小斧头就去了。在指挥部没见到媳妇,气急之下,抡起斧头往办公桌一砍——无济于事,他的合同已经签订生效。

出门时,这位气急败坏的前生产队队长、外人看来“有点正直”的农民,用打火机把自己的摩托车点着了。

接下来的10天,没人看见他。他因危害公共安全被拘。

发表于2012-05-16

征地补偿方案:争议不影响征收实施

巧家县在实施这份安置补偿政策之前,2009年11月起曾实施过《巧家县城市规划区建设用地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办法(试行)》(巧政发〔2009〕79号)。

当地村民说,相对而言,79号文显得公平些。较早进行征地拆迁的迤博六组,53户拆迁户中,有19户认同79号文,并签订了拆迁协议。

在他们的房子灭失后、其他村民观望之时,2011年4月12日,《巧家县县城规划区土地与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办法》(巧政发〔2011〕28号)出台实施,替代了之前的79号文。

发表于2012-05-16

就算是违章建筑,也还可以讨价还价。同在迤博一组的杨玉明有108平方米被认定违章,他同意签合同,违章面积减少至20平方米。

可他的弟弟杨玉强不懂这些。5月4日,一组签合同的最后一天。杨玉强的媳妇没扛住,跑去指挥部签合同。他听说后,提了个小斧头就去了。在指挥部没见到媳妇,气急之下,抡起斧头往办公桌一砍——无济于事,他的合同已经签订生效。

出门时,这位气急败坏的前生产队队长、外人看来“有点正直”的农民,用打火机把自己的摩托车点着了。

接下来的10天,没人看见他。他因危害公共安全被拘。

发表于2012-05-16

79号文发布时,村民们参加了两次县国土局组织的会议。尽管会议有争执,拆迁补偿却是拆多少面积补多少。而不是28号文这样,征60-100平方米,只能划80平方米,征再大面积,也最多划150平方米。

在对失地农民的安置方面,79号文规定,土地被征完的,按人头划给60-100平方米宅基地;到了28号文,完全失地,按建筑成本价安置10平方米商业门(铺)面。

此外,28号文对征收房屋的补偿标准不参照现有房地产市场价,而是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计算。村民的砖混结构的房子只补偿1081元/平方米,但巧家的商品房价现在已经达到3000元/平方米。

发表于2012-05-16

此外,28号文规定,对该方案的任何反对、争议均无效,有争议只能“由县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由批准征收的上级人民政府裁决。土地征收中的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方清明起草过不少征地方案,他读到该条的最后一句时,表示惊讶:如不按时移交土地,由县国土资源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不移交土地的农户承担。

发表于2012-05-16

此外,28号文规定,对该方案的任何反对、争议均无效,有争议只能“由县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由批准征收的上级人民政府裁决。土地征收中的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方清明起草过不少征地方案,他读到该条的最后一句时,表示惊讶:如不按时移交土地,由县国土资源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不移交土地的农户承担。

发表于2012-05-16

村民不妥协的后果

经记者多次询问,巧家县政府仍然没有对79号文变成28号文的原因进行解释。28号文称,方案经过2011年4月1日召开的县人民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但巧家县政府官方网站白鹤滩之窗显示,第15次常务会议的召开时间是5月10日。

28号文发布之后,村民没有被喊去开会讨论。

取而代之的是几天之后,村子里出现的一张“限期移交土地和清除土地附着物的通告”。通告称,如土地附着物在5日之内没有清除,政府将强行清除,后果自负;房屋在10日之内没有拆迁,不给划地安置;5日之内没有把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户口簿交到土地储备中心登记的,不进行失地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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