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聚焦楼市第三轮调控:限购升级为禁购 狙击房价炒作

发表于2011-02-18

聚焦第三轮调控

房价不降,调控不止。

1月26日出台的“新国八条”再次验证了这句预言。第三轮调控大幕已经拉开。二套房首付比例升至六成,限购令再次升级,首次要求地方政府确定房价控制目标……显然,第三轮调控的严厉程度已经超过了被称为“史上最严厉”的第一次调控。2月16日,京版调控细则出台,不仅将8条细化成了15条,而且将外地人限购年限扩至5年,并有可能提高二套房首付款的比例和利率,严厉程度远超“新国八条”。

要点1

首次要求确定房价控制目标

1月26日,“新国八条”在业内人士的预言和购房人的期盼中,如约出台。信贷、限购、土地、保障房、税收、问责……各方面一个也不少。比起前两轮调控,“新国八条”言辞责之更切,目标更为明确,程度更为严厉,其中,对地方政府的要求更是提升到新的高度,首次提出“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并将该条文放在了第一条的显著位置,进一步表明了中央政府对房价调控的决心和力度,这对改变某些地区明显的地方政府调控不作为的现状,将是有利的促进。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认为,这是第一次明确提出要各地制定房价控制目标,估计部分高房价城市可能会制定出房价涨幅控制线,部分房价不太高的城市可能会像重庆那样,制定出一个房价收入比的区间。地方政府将为如何定这个目标而苦恼不堪。调控房价的效果肯定比去年好。

在首次提出确定房价调控目标的同时,“新国八条”进一步细化强调了问责制。规定,“未如期确定并公布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新建住房价格上涨幅度超过年度控制目标或没有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向国务院作出报告,有关部门根据规定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对于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不到位,房地产相关税收征管不力,以及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滞后等问题,也纳入约谈问责范围。”

【影响】北京、上海、广州、苏州等地方政府已经在积极研究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确定工作。1月26日,北京出台落地细则“京十五条”,虽然尚未公布房价调控目标,但有业内人士透露,一季度披露应该无虑。上海方面则表示,将在3月份公布调控目标。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