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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11月15日起 山海关区和北戴河区范围内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

发表于2016-11-15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关于在山海关区和北戴河区范围内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通告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按照国家、省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总体部署,决定自2016年11月15日起,在我市山海关区和北戴河区范围内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业务范围

国有土地上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和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的登记发证。


二、实施时间

自2016年11月15日起,在山海关区和北戴河区范围内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


三、办理机构

秦皇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山海关区分中心、北戴河区分中心负责山海关区、北戴河区不动产统一登记相关业务的具体办理工作。


山海关区分中心地址:山海关区正和街1号区政务服务中心B座一楼,服务电话:5136264、5136301。


北戴河区分中心地址:北戴河区联峰北路88号区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电话: 4186270、4186922。


四、不动产登记申请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原登记机构依法颁发的房屋、土地等权利证书和制作的登记簿册继续有效,不动产权利不发生变动,原有权利证书不需要更换。今后在不动产权利发生变动,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时,再予换发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


(二)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的,不影响不动产转让、抵押等业务的办理。

特此通告。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15日

发表于2016-11-16
蓝海1118,您好!您所发的帖子“11月15日起 山海关区和北戴河区范围内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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