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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注小产权房 关注自己的利益 别被忽悠了

发表于2013-11-26

评论员 李星文

  “从大的方面来说,应该尽快理顺整个房地产业的价格机制,让商品房价格回归普通家庭稍加努力就能够到的位置上,这等于是对小产权房实施釜底抽薪,让其有限的价格诱惑无法抵消违法风险,不再产生增量。从小的方面说,小产权房的存量究竟如何处置也要有可操作性强的办法出台,尽快迈出全盘清理的脚步。”

发表于2013-11-26

 “小产权房”通常是指建设在农村集体土地上的商品性住宅,由于开发时没有交纳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其价位跟普通商品房比非常便宜。小产权房原本处在法律所不允许的灰色地带,虽然开发和购买者众,但其非法性质从无疑义,每每处在被取缔和被清理的风声鹤唳之中。然而,三中全会上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的改革方向后,小产权房利益相关者一时间“士气大振”,持有者鼓噪要恢复合法地位,开发者忽悠更多的人前去购买,一时间竟出现了热气腾腾的反常景象。

发表于2013-11-26

在这种一厢情愿的狂热气氛中,两部委的紧急通知如同当头棒喝:建设、销售小产权房仍然被定性为“违反土地和城乡建设管理法律法规”,其严重后果是“冲击了耕地保护红线,扰乱了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秩序”。有鉴于此,建设、销售和购买小产权房仍然不受法律保护,在建、在售小产权房的行为仍然要“坚决遏制”。如果说因为某些人刻意混淆视听,公众一度对小产权房的性质和前景产生了错觉,现在问题已经厘清:不管有多少人与此有涉,不合法就是不合法,“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趁早打消为好。

  

发表于2013-11-26

当然,小产权房是地产业特定发展时期的产物,不合理的高房价和监管者的不作为也是重要的推动因素。既然过错不全在开发者和购买者身上,板子就不能全部打在他们身上。既然参与者众、下情复杂,清理小产权房时也要在合法的大前提下灵活以对,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解决问题。久拖不决甚至纵容小产权房“洗底上岸”,那是对土地违法的纵容,是对循规蹈矩购买普通商品房者的不公。但全然不给出路,以“一刀切”的方式强硬“消灭”小产权房,也非实事求是的做法,而且极有可能引发社会动荡。

发表于2013-11-26

为今之计,对于那些严重破坏城市规划和耕地红线的小产权房无需手软,取缔和重罚一批是不可避免的。而对于那些通过补办手续和补交税费能够纳入城乡建设版图的项目,则不妨找一些折中的解决方案。不管是欠交的费用,还是违规的代价,该付出的成本一分钱也不能少,该打的板子也要照打不误。时移事异,脚印杂沓,各地的房地产市场各有差异,一家一户的具体情况各不相同,所以不能强求找到所有人都满意、所有情况都适用的万能定律,重要的是认清问题的症结所在,有针对性地因势利导,拿出各方都能接受的妥协方案。

  

发表于2013-11-26

小产权房的问题已经拖了很久,再拖下去只会更加难办。两部委的紧急通知其实是重申了以往的政策,更进一步的破解之道也应该尽快跟上。从大的方面来说,应该尽快理顺整个房地产业的价格机制,让商品房价格回归普通家庭稍加努力就能够到的位置上,这等于是对小产权房实施釜底抽薪,让其有限的价格诱惑无法抵消违法风险,不再产生增量。从小的方面说,小产权房的存量究竟如何处置也要有可操作性强的办法出台,尽快迈出全盘清理的脚步。存量和增量都有了应对之策,小产权房问题的彻底解决也就时日可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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