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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国税总局称房产税暂不扩容 住房或将有税收优惠

发表于2012-09-03
此前一直被传得沸沸扬扬的“房产税扩容”一说,终于得到国税总局回复:房产税扩容方案及细化的征收标准和办法尚未最终确定。但在充分考虑居民基本住房需求的前提下,将对属于基本住房需求的部分予以一定税收优惠。记者上午致电北京地税,其表示,目前未接到有关房产税试点的任何通知和政策。
发表于2012-09-03


官方回应


房产税作用有限基本住房或有优惠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就网友在“部委领导留言板”中反映较多的房产税、股票红利税等问题进行了回应。国家税务总局表示,由于对个人住房征税涉及面广,且需要一系列的配套制度,扩大试点方案以及细化的征收标准和办法尚未最终确定。

发表于2012-09-03
国税总局肯定了房产税的积极作用,“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增加了住房的持有成本,有利于引导购房者理性地选择居住面积适当的住房,从而促进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缩小社会贫富差距。”可对这一作用程度,国税总局则认为,房产税对抑制房地产市场的投机行为有一定作用,但作用是有限的。

发表于2012-09-03
至于网友提出的“为何现在试行的房产税只针对豪宅,对普通住宅价格起不到任何作用?”一事,国家税务总局表示,住房兼有消费品和品的双重属性,在扩大房产税改革试点问题中,他们将充分考虑居民基本住房需求,对属于基本住房需求的部分予以一定的税收优惠。

发表于2012-09-03
其中,包括对权人自住的第一套住房全额;对存量或增量的第二套住房拟征一定的房产税;对存量或增量的三套及以上住房课以重税并实行累进税率等建议,都将成为国税总局在研究房产税扩容工作中的重点考虑。



上午追访


北京未接到试点通知


据悉,上海、重庆两市早于2011年1月28日就已启动了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工作。

发表于2012-09-03
有关下一批房产税征收试点城市可能会很快公布的传言也甚嚣尘上。据有关媒体报道,从今年7月底以来,国税总局组织来自全国36个省市税务系统的工作人员,在北京培训房地产估价技术。其培训的内容很多与未来房产税征收有关。

发表于2012-09-03
今天上午,记者就此追访了北京地税相关工作人员,其表示,目前尚未接到有关房产税试点的任何通知和政策。至于北京地区会不会结合限购政策对属于基本住房需求的部分予以一定的税收优惠,该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北京只对个人买卖住宅免征土地税和印花税,再无其它优惠。
发表于2012-09-03
房产税试点遥遥无期。。。
发表于2012-09-03
发表于2012-10-09

楼上的是嘛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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