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叶檀 ——能否用空置税解决空置房?

发表于2012-06-13
围绕住房空置率的口角从未停歇。

    不管从哪个角度,住房大面积空置,体现了财富分配的失衡,与住房资源的闲置,是中国房地产市场不能承受之重。


    托北京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之福,作为人口基础信息调查的附带产品,北京的住房空置率有了大致数据。据《新京报》披露,目前北京已基本建成了全市房屋标准地址数据库。共采集录入建筑物信息146.7万条,房间信息1320.5万条;已核对流动人口信息725.5万人、境外人员信息9.3万人,标注出租房屋139万户,核对空置房屋381.2万户,新登记实有人口信息508.9万人,消除治安隐患1903起。

    如果每户空置房屋以保守的一套计,以每套居住3人计,北京的空置房可以解决1143.6万人的居住问题,接近全部户籍人口数。如果以较大的勇气估计,北京拥有产权证的房屋2000万套,则空置率为19%左右,超过公认的警戒线。如果按照1500万套计,则远超警戒线。这一空置率与目前的使用标准不同,却反映了产权房资源的闲置程度。

发表于2012-06-13
笔者当然不主张打土豪分田地,把空置房屋拿出来让大家共享,但在中国一直强调土地资源稀缺、房价收入比异常的背景下,用市场化的办法盘活这笔闲置资源,于国于民于己均有利。

    空置税是对占用资源的惩罚性税收,国际上不乏先例:荷兰法律允许人们入住闲置一年以上的空房;从1999年1月1日起,法国开始在巴黎、里昂、波尔多等8座大城市征收房屋空置税。房屋空置税的税率按照住房的毛租赁费的百分比计算,税率为征税第一年10%,征税第二年12.5%,其后每年为15%,另加收所得数额9%的管理费;在德国,在房屋闲置率超过10%的市镇,当地政府还会推倒那些无法出租的住房;而韩国政府鼓励“一户一宅”,一户一宅房主的资产税为9%,有两处或两处以上住宅者则收取高达36%的资产税,事实上等于变相的房屋资源多占税。


    在今年的年海南省两会上,海南省一部分政协委员建议,海南应该率先开征空置税,解决海南商品房空置率过高的问题,因为据部分委员调查,三亚商品房空置达到80%以上,大东海和海坡的空置率甚至达到90%左右。

    无论是物业税还是空置税,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征收房产税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利用房地产资源,抑制性需求,鼓励刚性需求,达成公民利用资源的基本公平。

发表于2012-06-13
 反对空置税的主要论据一是于法无据,二是技术上难以实行。征收物业税是个系统工程,空置税列入房地产税费改革的大框架中才能得以清理,物业税也好、空置税也好,必须在清理目前房地产税费的基础上进入合法合规的管理渠道。如果空置税较为困难,征收物业税并不见得更加轻松。

    技术上的原因更是说不过去,不必说6月底住建部要求实行住房信息联网,目前已部分达标,根据房管局的房产证信息纪录,确定空置的时间,并不是件难事。也许有人会说,各地在京购房者可能有些时侯会居住,这同样不是理由,只要把在京工作证明与房产证核对即可。空置税有可能征不到,一些空置户可能会让亲戚、朋友入住,如此一来岂不是提高了资源利用效率,正是空置税希望达成的目标。


    税收是手段,目的是厘清税费、建立公平与高效的社会,房产税也好,空置税也好,都是建立公平、高效的中国房地产系统的手段,绝不应视作为政府的原始积累税上加税背书。

发表于2012-06-13
注:昨天写完此文,看到北京公安澄清。
    381.2万户,非空置房,以后可能有人住。

    能否说清楚点,现在有没有人住,空置了多长时间?
    简单明白的说话,难。
    降房价,办法多;想被绑架时软着陆,难度大。
发表于2012-06-13
言语很犀利,但是能管什么用呢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