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房屋使用权达到70年以后怎么办?法律有明确的规定

发表于2013-09-29

到期了 不搬走当钉子户 看他能咋办

发表于2013-10-08
引用:江山奇才2012在2013-09-23 09:32:09写道:
1楼

“中国的房产皆为不完全产权,尽管《物权法》明确规定,70年土地租期届满后可“自动续期”,已使风险降至较低水平,但若届时房屋所占土地被征,则国家只赔房价,不赔地价,接受房产抵押的金融机构确实可能面对不确定风险。”  也就是说,住满了70年,如果这块地国家不收回,就可以继续住。 但是国家要收,还是会给予一定的赔偿。可能就是类似于拆迁这种赔偿的形式。 但是地价不陪,只赔房价 ....

 赔房价也行 不过要看是怎么个算法了

发表于2013-10-08

到期了 就当钉子户吧

发表于2013-10-10

哎 不愁这个事儿   

发表于2013-11-26
江山奇才2012,您好!您所发的帖子“房屋使用权达到70年以后怎么办?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3-11-27

对哦,过了期限怎么办?

发表于2013-11-27

到时候就知道了

发表于2013-11-27

70年,住到那时候再说啦

发表于2013-11-27

到时候看吧

发表于2013-11-27

这政策指不定怎么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