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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保障房为何缺基本保障?

发表于2013-08-09

保障房成“空心房”其实并不新鲜,甚至从保障房建设之日起,这种现象就与之俱来,以至保障房越建越多,空置房也越来越多。四省空置五万套保障房,其实也就是冰山之一角,放之于全国来说,以此类推必可得出一个庞大的数据。

空置的原因不言自明,不是不想住、住不起,而是不能住、不愿住。地址偏远,配套设施不齐,让保障房缺乏基本的保障。除了水电气、绿化之外,最主要的是没有学校,没有医院,没有银行甚至没有道路。

从某种意义上讲,“保障房”之保障,应当是一个涵盖更广的概念。不仅要有处住,还包括能够住、住得下。保障型住房虽然只属于最低的公共保障,但也不应以牺牲基本权利为代价,若连基本的幸福感都没有,那么这样的保障房就只能被弃之于一边。可以说,保障房的空置,正是公众“用脚投票”的抗议,并以此狠狠扇了公共责任者一记耳光。

相比于建房凑数量,以配套建设为内容的公共服务如何跟进,才是检验公共责任成色的试纸。时下,造成公共服务“欠债”的原因在于,对于保障房建设从上到下都更注重于数量上任务的实现,对于其居住环境如何则没有硬性的规定,使得责任更多地建立在自觉性之上。如此看来,保障不保障,关键看责任。公共责任充盈则保障有力,反之则住房空置。如是观之,面对空置的保障房,是不是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让落空的责任再度跟上来?

发表于2013-08-09

诗人杜甫当年在凄风苦雨、屋露床湿的秋夜,由个人的遭际想到了天下不能安居的穷苦的士民,不禁慨然吟道:“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抒发了他同情人民的高尚情怀和希冀寒士得其住所的美好愿望。然而现时有些城镇虽然已建起“广厦千万间”,但是当地住房困难的草民却仍因不能入住而难展“欢颜”。

发表于2013-08-09

保障性住房就是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如果盖好了保障房,却让它大量闲置,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的家庭仍然住不进去,那这样的保障房盖它还有什么意义呢

发表于2013-08-09

保障房之所以处于闲置状态,一是因为配套基础设施或公共服务设施不完善,二是因为当地住房保障待遇准入门槛过高。

发表于2013-08-09

如果仅仅因此而致使盖好的保障房可望而不可住的话,那当地政府确实就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发表于2013-08-09

保障房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我们不能只考虑如何把困难群众“装”进去,更应在设计与规划上体现出尽可能多的人性化的考量

发表于2013-08-09

如果仅是在“城边子”建起几栋孤立的保障房高楼,既没有配套的基础设施,也缺乏完善的公共服务,那么,这样的保障房让老百姓怎么生活呢?

发表于2013-08-09

难道就因为入住的对象是住房困难的家庭,就该受到“下等人”的对待吗?

发表于2013-08-09

实际上,在保障房的规划与设计之初,就应该全面考虑基础设施的配套与公共服务的完善,以使住房困难的家庭既能住得进去,又能生活得方便。

发表于2013-08-09

有些城镇因为住房保障待遇准入门槛过高而挡住了许多住房困难家庭的入住,作为当地政府就应认真反思自己所定“准入门槛”的高度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当地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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