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存款保险条例》 5月1日起正式实施 又一救市政策?
- 发表于2015-04-02
楼下万能小黑君,您好!您所发的帖子“《存款保险条例》 5月1日起正式实施 又一救市政策?”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 发表于201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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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5-04-02
这个……,我只能说真是好手段啊。
- 发表于2015-04-02
最近救市呼声好高啊,利好政策连连出台。
- 发表于2015-04-02
不可否认,绝对又是为了救市。
- 发表于2015-04-02
不管再多好政策,就是没钱买房,怎么破?
- 发表于2015-04-02
一起霍霍老百姓的钱吧就。
- 发表于2015-04-02
说白了,就是不让大家存钱,然后把钱用到市场上。
国务院昨日公布《存款保险条例》,并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存款保险制度实施,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60号
《存款保险条例》已经2014年10月29日国务院第6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总理likeqiang
2015年2月17日
存款保险条例
第一条为了建立和规范存款保险制度,依法保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及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统称投保机构),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投保存款保险。
投保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设立的分支机构,以及外国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不适用前款规定。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其他国家或者地区之间对存款保险制度另有安排的除外。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存款保险,是指投保机构向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交纳保费,形成存款保险基金,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存款人偿付被保险存款,并采取必要措施维护存款以及存款保险基金安全的制度。
第四条被保险存款包括投保机构吸收的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但是,金融机构同业存款、投保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投保机构的存款以及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规定不予保险的其他存款除外。
第五条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根据经济发展、存款结构变化、金融风险状况等因素调整最高偿付限额,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执行。
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投保机构所有被保险存款账户的存款本金和利息合并计算的资金数额在最高偿付限额以内的,实行全额偿付;超出最高偿付限额的部分,依法从投保机构清算财产中受偿。
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偿付存款人的被保险存款后,即在偿付金额范围内取得该存款人对投保机构相同清偿顺序的债权。
社会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存款的偿付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制定,报国务院批准。
问题来了,有钱人怎么办?
1、现如今,存点钱在银行还要交纳“保护费”?银行已不能保障财产安全了?
2、 最高存款偿付限额不超过50万?也就是说假设你存了100万,即使被盗取了存款,你最高赔付的也只能回来一半50万!!
3、单个人在单家银行存款最多50万,你的N百万是要分散存到N家银行去吧!
4、单个人在单家银行存款最多50万,这让银行君怎么活?
5、结合前几天的房地产救市政策,不难看出,这一条例的出台无疑又是对房地产十分有利的,因为这样肯定会有一部分不会存太多的钱,转而为投资,投资什么呢?无疑肯定又是目前最热的房地产了。
为了救市,真是煞费苦心啊。楼主我也是醉了,不知道你们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