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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种菜不如“种房”的隐喻

发表于2013-07-16

 

日前,广州市首次采取定向爆破清拆作业方式拆除违建。位于白云区太和镇大源村金星学校东侧,屹立两年、总建筑面积近1.5万平方米的4栋违建在3秒钟内土崩瓦解。违法建筑当事人为太和镇大源村第十一经济社。爆破表明政府查处违建动真格,眼睁睁地看着违建当事人的非法投入“灰飞烟灭”,一定程度上打消了村民搞违建创收的念头,也不敢引入投资商搞小产权房了。

目前,广州违法建筑面积接近1亿平方米,数量庞大。更严重的是,清拆速度赶不上违建速度。根据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公布的数据,2012年广州清拆违法建筑98.5万平方米,但新增违法建筑140万平方米。甚至出现了一种现象,就是村集体组织以建设村集体物业、发展经济的名义搞违建。令人忧虑的是,广州面对违法建设不仅有尚待解决的“旧疾”,还要面对“新病”,很明显的就是违建主体和规模发生了变化。以前主体是农民个体,现在变成了村社集体组织和社会资本;违建也不再是小打小闹,现在规模越来越大。

违法建设是城市的“毒瘤”,危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违建问题之所以查而不倒、禁而不止,与有的地方、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查控违法建设过程中有违不查、查违不严、折违不公、滥用职权、权钱交易、包庇纵容甚至直接参与违建有重要关系。此外,社会资本的参与对违法建设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所以,应严查违建瞒报、谎报、拒报行为,推诿扯皮、不作为、监管不严导致违法建设既成事实行为,非法出租占用土地、非法投资违法用地行为等。要加大对公职人员不作为、乱作为和失职、渎职等行为的责任追究。

 

发表于2013-07-17

就是富了一批倒房之人啊

发表于2013-07-17

房地产商有钱啊

发表于2013-07-17

种菜还不如把那块地拿来建房呢

发表于2013-07-17

我也想成为拆迁户

发表于2013-07-17

最近不是出来拆二代吗?

发表于2013-08-01

房子很值钱啊

发表于2013-08-08

在老家种菜其实也很不错

发表于2013-08-08

我也想种房去

发表于2013-08-29

种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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