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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王珏林:保障房驶入快车道

发表于2010-12-15

今年,由于高房价,引发了“新国十条”、“新五条”的调控。虽然市场是由供求决定的,但我们国家处于一个特殊的发展阶段,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导致供求矛盾必然存在。

在“十二五”期间,保障性住房需要做以下事情:

第一,在“十二五”期间,应该进一步完善我国住房保障制度建设,比如,每年都应当有保障房计划的指标,目前这个市场是靠逐级推动,要做到一定程度的规范性和自由性困难还较大。保障房主要是一个政府行为,政府在土地、资金落实方面要有一个明确的解决途径,从土地来说,政府在年初就应该按计划把保障房的流向规划好,保证有充足的土地,另外一方面是资金,不论是财政解决,还是土地出让金拿一部分,还是公积金增值部分,每年要保证保障房建设资金的落实,这样完成每年的保障房建设任务就不困难了。

第二,保障房在分配制度上有一个更明确的要求,比如,哪些人应该享受保障房?享受什么样的标准,对于这特殊的人群,保障房都需要有一个更严格、规范的标准。

第三,要有严格的管理,否则可能出现超标准的人进入这个市场,要加强分配管理,进入市场资格的管理,加大社会管理力度。另外,保障性住房将来要走向市场的,对其出租等方面都要有所限制。

第四,建议部分保障房建立一些退出机制。 随着家庭、年收入的变化而调整,不能让保障房被一辈子拥用、传承。有些是要通过市场部分把收入拿回去,如廉租房公租房要及时解决退出机制,否则家庭收入发生变化,仍然享受这种福利,会导致资源得不到有效利用。

另外,在“十二五”期间,应该加强保障住房法制建设。现在保障性住房发展较快,用法制管理保障性住房,这应该是“十二五”的一个重要体现。

当然,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仅仅依靠政府有一定的难度,我觉得是以政府为主,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包括企业的参与。这样保障房建设才能更有“保障”。如公租房,国有企业应该带头,首先可以解决自己员工的问题。 “每个国有企业自己的孩子自己抱回去”,这样给政府减轻了负担,也应该鼓励企业参与。

未来5年,保障房从数量看,肯定超过“十一五”。我认为房地产作为支柱产业的地位不会改变。

国家定位房地产是支柱产业,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老百姓的需要确定的,当前市场有问题需要调整并不等于改变其支柱产业地位。“十二五”会让房地产更稳定健康地发展,结构更合理,如住宅结构中,中小户型的比例增多,别墅、大面积住房减少,积极推广集成式建筑,实现产业化发展。

发表于2010-12-15
无视中
发表于2010-12-15
继续无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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