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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发现母亲服毒,儿子为啥不救?

发表于2011-04-01
山东肥城一青年动辄对父母拳打脚踢,最终导致年迈的母亲不堪忍受喝药自杀。日前,这名不孝子被以虐待罪判处七年有期徒刑。(检察日报  2011-03-30)
 
2010年11月26日,张某买了酒到父母家喝,一进门发现母亲正在流泪,空气中弥漫着农药味,便问母亲有没有喝农药。看到儿子冷漠的表情,母亲没说话,只是一直哭。“即使你喝了药也没有钱给你治。”张某扔下一句无情话接着喝酒。张某的父亲发现老伴喝了农药,赶忙将其送往医院,其间张某仍旧不管不问。最终,张某的母亲因抢救无效死亡。而最令人发指的是,当母亲的遗体被运回家时,张某还多次用脚踹向尸体,并把母亲的尸体扔到村里的路上。
 
众所周知,在我国汉语中早有“乌鸦反哺、羊羔跪乳”的成语故事,说的是动物尚知报答父母养育之恩,人类更当如此。但张某却为什么对母亲如此冷漠,连一个畜生都不如呢?显然,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据村里人讲,张某平时酗酒成风,“就像是一个酒疯子”,喝完酒就打家里人。2008年夏天的一个晚上,他喝了酒,母亲说了他几句,就对母亲破口大骂。父亲又说了两句,换来的是一顿拳打脚踢。从那以后,父母感到管不了儿子,干脆搬到一个远离家的破房子里住,但并没有逃脱儿子的毒打。有一次,喝酒之后的张某居然把父母房子的门窗卸下来,把屋里的东西搬到院里,一把火烧了。
 
面对张某的行径,无奈的家人只好报警。公安机关在了解了张某一贯行为后,以虐待罪对其刑事追究。2011年2月,法院开庭审理张某虐待一案。法院认为,张某采取残酷手段,对父母长期进行打骂,对他们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和折磨,情节恶劣。鉴于张某不知悔改,影响恶劣,因此按照虐待罪最高刑期对其确定刑罚,判处这名不孝子有期徒刑七年。
 
悲剧造成了,新闻看完了,但我的心却久久难以平静,不禁想起了小时候听奶奶讲过的“咬奶头”故事。说的是一位少年犯在刑场上被砍头前,提出了他最后的请求:求母亲再让他吃口奶。从来都是娇惯儿子的母亲应允了,哪知儿子在吃奶时却狠狠地把母亲的奶头咬了下来,鲜血洒满了母子俩全身。小犯人张着血口埋怨母亲说:“在我小时候偷了邻居家的鸡鸭时,你不仅不责怪我还夸奖我,都是你从小纵容我当小偷,才使我落得今天的可悲下场,我恨你,因此才咬掉你的奶头。”这位母亲后悔莫及,羞愧地低下了头。
 
发生在肥城的这个惨剧不也是这样吗?恰如村民所说,张某是家中独子,父母从小对他娇生惯养,养成坏脾气。加之父母一再容忍,最后才酿成了悲剧。“惯子如杀子”,从这个意义上说,这惨剧正是他父母造成的。
 
孩子的幼年时代正是性格形成的关键时期,做父母的一定要注意培养孩子良好的性格和品行,万万不能只是宠着。正如一棵小树苗弯了,如果不去扶正它,长大后会弯得更厉害,到那时再想纠正已无力。人也是如此,幼时的性格往往对人的一生都会产生影响,幼年时期如果不养成良好的性格和品行,成年以后肯定存在性格和品行缺陷,到那时想改正已经很难。  
 
所以,要想培养一个好孩子,必须从幼时开始。对于他产生的坏性格苗头,一定要当机立断制止,这看起来有些狠,但实际上是对孩子的真爱。一个真正爱孩子的父母,一定要记住 “惯子如杀子”的道理。醒醒吧!那些依然热衷于把孩子抱在怀里,搂在床上的父母,让我们的爱变得理性、变得智慧,甚至偶尔残酷一点也无妨。我们不能用不理智的爱让孩子长歪,不能让我们的爱害了孩子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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