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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男子670元存款被银行无故冻结30年获赔2500元(图)

发表于2012-07-18

图片来源:重庆晨报

670元存30年利息有多少?你猜你猜你再猜……

发表于2012-07-18

银行工作人员操作失误 陈浩龙的670元被冻结

1982—2008年银行不理不睬事情一拖再拖

30年前,670元购买力超强!

买5000斤大米或6700斤苹果或950斤猪肉或16000多个鸡蛋……

30年前,家住石柱县的陈浩龙,在县里的一家银行存进了670元。可是,他怎么也不会想到,为了取出这笔钱,他花了30年,而且银行只答应给他本息802元。石柱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经过多方调解,除存款本息外,银行额外赔偿了陈浩龙一笔补偿金。最终,陈浩龙总共拿到了2500元

发表于2012-07-18

陈浩龙今年70岁,住在石柱县三店乡。1980年,陈浩龙在石柱县的一个单位上班,每个月工资18元。陈浩龙主要负责采购货物并销售,单位给了他们1000多元作为流动资金。当年的12月17日,陈浩龙在县里的一家银行办理了活期存款业务。账户里存款最多时有2000多元。后来,陈浩龙把个人积蓄300多元的现金,也存进了这个账户。

1982年初,银行的工作人员张洁突然找到陈浩龙,询问王亮(陈浩龙的同事)的家庭住址。原来,因为张洁的工作失误,给王亮的存折上多存了700多元钱。后来要从王亮账户里扣划这笔钱时,却发现王亮的存折里没钱。同时王亮不承认自己存折里多出了700多元。张洁、王亮协商多次,没有结果。几个月后,陈浩龙拿着存折去银行取钱时,发现自己的存款被冻结了。“存折里有670元。”陈浩龙回忆说,这笔存款是他1981年2月21日存入的。

发现存款被冻结后,陈浩龙找到了银行负责人。这位负责人称对这件事并不知情,只是告诉陈浩龙,他存折里的670元被取走了。后来,陈浩龙经过多方打听才知道,因为王亮不肯承认自己存折里多出了700多元,张洁就私自从陈浩龙的存折里扣划了670元。“她凭什么这么做啊?”陈浩龙显得非常激动。

面对银行的不理不睬,陈浩龙感到很无奈,也很无助。不过,这么多年来,陈浩龙从来就没放弃过要回属于自己的这笔存款。“这是我的钱,他们凭什么说冻结就冻结?”

自从知道这件事的真相后,为了讨个说法,陈浩龙无数次找到这家银行。可是,银行一直没有给陈浩龙一个说法。后来,银行不再理会陈浩龙,事情也就这样一拖再拖。

发表于2012-07-18

这些年来,家人和朋友都劝陈浩龙放弃。毕竟,当年的670元,现在已经越来越不值钱了。陈浩龙说,虽然这笔存款越来越不值钱,可是,时间拖得越久,他却越在乎这笔钱。“如果没有一个结果,我会死不瞑目。”

30年后终于拿到了自己的钱。但是,陈浩龙的心里依然不是个滋味。他说:“30年前,670元可不是一笔小数目,用这笔钱,我可以做很多的事。现在,我拿到了2500元,这钱还能做什么嘛?”

今年50岁的谭女士刚退休。1979年12月谭女士参加工作,一直在铁路系统上班。起初,谭女士是火车站的一名客运员,每个月工资21.5元,1982年工资涨到了36元。

“那个时候,还没有100元的钞票,10元的钞票就已经算是大钞了。”谭女士说。

87岁的刘爷爷,1982年退休。“那个时候,退休工资有50多元。存670元,要省吃俭用两三年。”刘爷爷退休前,是一家国营厂的科级干部,他说,670元在那个时候,的确算是笔巨款了。

刘爷爷回忆说,30年前,一斤米只要1角钱多一点,2角钱的米已经算是很好的米了。

谭女士回忆说,那个时候,还很少有人穿皮鞋,一般都穿3元不到的解放鞋或布鞋。一件纯棉的衬衫,大概要卖10元钱,这已经算是奢侈品了。那个时候,根本没什么所谓的“牌子货”,买衣服买鞋,最看重的是质量。

“一斤苹果1角钱,一个鸡蛋4分钱,猪肉7角钱一斤……”71岁的邹婆婆当了一辈子的家庭主妇,对当时的物价还记忆犹新。邹婆婆回忆说,当时,他们一家3口的花销每月40元左右。

发表于2012-07-18

2009年银行只承认活期本息计802元

2009年,陈浩龙终于等到了机会:银行以前的负责人都退休了。陈浩龙把自己保存了20多年的存折交给新上任的银行负责人,希望有一个说法。可是,半年后,银行的这位负责人又调走了。好在接手的另一位负责人表示,等银行装修完后,她会负责查清楚这件事。

陈浩龙又等了近半年,终于得到了银行方便的答复:银行方面在业务操作上的确存在失误。但是银行方面坚决不承认冻结了陈浩龙的存款,也没有解释为什么陈浩龙拿着存款却取不出钱来。银行最终给出的解决方案是:按本金和活期利息共计802元支付给陈浩龙。

2011年8月16日,陈浩龙不服银行的解决方案,向石柱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银行返还存款本金670元,并按当时的定期存款利率标准支付存款利息。

石柱县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浩龙在银行存入670元是事实,但陈浩龙无法出示存款被银行冻结,导致无法取出的证据。法院判决银行支付陈浩龙存款本金670元,并按照同期同类活期存款利率标准,支付陈浩龙自1981年2月21日起至存款本息还清时止的利息。本金加上利息,也就是802元。

2011年法院判决称只能按活期利率算

30年后,670元一眨眼就用完!

买一双鞋子或一件衣服或吃一顿饭或100斤苹果或70斤猪肉……

1981年2月21日,陈浩龙在银行存了670元。30年后,按照活期,他能拿到的本息是多少?

银行是这样计算的:本金670元,按当时的活期存款利率,算出一个季度的活期利息。然后本金670元加上这个季度的利息,乘以当时的活期存款利率,算出下个季度的本息,以此类推。这个计算过程很复杂,银行是通过一个专业软件算出来的。最终,银行算出来的结果是:670元的存款,30年后利息为132元,本息总计802元。

670元存30年活期利息只有132元

2012年4月21日,陈浩龙向石柱县检察院提出申诉。石柱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及时与法院进行了沟通。

经过调查取证,查清事实真相后,检察官积极组织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最后,双方决定不再按利息进行核算,而是除存款本金外,银行额外赔偿陈浩龙一笔补偿金。最终,陈浩龙总共拿到了2500元。(文中人物除陈浩龙外,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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