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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房产税:“朝三暮四”故事的现代版

发表于2010-12-10
——原载于《丛屹的博客》


   反对房产税,这算是第四篇了。本想把题目写成“四论房产税”,但考虑到这里所要说的其实在前面已经说了,所以不能算新论,也自然不是什么“四论”了。

  只是考虑到前面说的太学术化,用“税收资本化”这个学术名词解释的,大家可能听不懂,自然也就不理解我在说什么。

  有人会说,你太不自量力了,深圳都要实行房产税了,你说还有用吗?但,深圳市政府就一定正确吗?即使已经实施了,就一定对吗?我不这么认为。越是在这个时候,越需要提醒政府和人民,看清楚、理解透彻。

  “朝三暮四”的故事(摘自百度百科)

  宋国有一个养猕猴的人。他很喜欢猕猴,养了一大群猴子,他能理解猴子们的心意。后来,家里缺乏食物了,他想要限制猴子们吃橡粟的数量,但又怕猴子们不听从自己,就先欺骗猕猴们:“(我)给你们橡粟,早上三颗,晚上四颗,够吗?”猴子们一听,都站了起来,十分恼怒。过了一会儿,他又说:“要不给你们橡粟,早上四颗,晚上三颗,这样够吗?”猴子们听后都服服帖帖了。

  房产税之“朝三暮四”的逻辑

  懂得经济学尤其是土地经济学的人肯定知道,对房地产开征“财产税”,如果按一定税率逐年计征,只不过是一个“税收资本化”的效果。房价的减值,就是政府未来每年税收的现值之和(即税收的资本化价格)。房价并不是真的降了,而是降下来的部分,由政府以后逐年再收回。

  据消息称,深圳市房产税初步拟定0.5%-0.6%的年税率。我们按0.5%为例,算一下:
假定房价原值300万,每年计征税率为0.5%。那么,政府每年计征0.5%×300=1.5万元;假定利率水平为3%计算,政府税收的资本化价格为1.5÷3%=50万。

  如果需求是刚性的,“房价下降了”50万!但仔细琢磨一下,这和“朝三暮四”的故事一样,这50万并不是真没有了,而是你买了房子以后,逐年向政府交一笔叫“房产税”的钱,每年交1.5万,其总值等于50万。这相当于政府向你提供了一笔60-70年的贷款,总额50万,年利率3%,每年还款1.5万。

  可见,收取房产税后,250万买过去300万一套的房子,没什么值得高兴的。房子并不是了50万,而只是延后交纳了,变成了先交250买房子,然后再逐年按3%的年利率逐年还清剩下的50万。这简直就是“朝三暮四”故事的现代版。

  更可怕的是,如果市场的需求不是刚性的,房价可能并不会降50万,但你仍需逐年缴纳税款。实际上比过去的300万支付得还要多!

  呜呼!吾等草民何乐之有!

                  天津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丛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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