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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婚姻法新司法解释,让婚姻更加动荡

发表于2011-08-16
 8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下称《新解释》)

   《新解释》出炉,顿时哀鸿遍野。女人们纷纷感叹不愿意结婚了,男人们则忙着发声:明明是保护双方的利益,为什么非要说是保护男方的呢?《新解释》共有19个条文,东西比较多,我总结了六个我觉得重要的要点,然后用大白话帮大家翻译下:

   1.明确规定亲子关系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拒绝鉴定将导致法院推定另一方主张成立的法律后果。

意思:如果男方怀疑孩子不是自己的,找女方一起鉴定,如果女方不愿意配合,法院将认定孩子不是男方的。如果女方认为自己的孩子是男方的,找男方一起鉴定,男方不愿意配合的,法院将认定孩子是男方的。

   2.明确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意思:对方父母给买却没有写上你名字的,永远属于对方个人财产。(此外还要提醒各位,婚后八年财产共有的制度早已废止。结婚二十年后,你照样可能一无所有。)

   3.首次明确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应归产权登记方所有。

   意思:婚前对方首付买的房子,哪怕你实际参与还贷,但始终属于对方个人财产。离婚的话,有良心的会给你补偿,没良心的话就和你没关系了。此外,如果对方房子卖了,和你也基本没关系。

   4.首次明确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不是共同财产。

   意思:对方的房子租金,银行利息,房子增值,都和你永远没关系(除非对方愿意)。除非你们一起经营公司,收入才是你们俩人的。

   5.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意思:女人不想生,男人管不着。

   6. 明确与有配偶者同居者,无权要求支付补偿。倘支付方支付后也不能反悔主张返还,但如果支付方的配偶出面追讨钱款,法院将会支持。

    意思:当二奶有风险,因为原配出面追讨的话,男人给你的都会被拿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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