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为反面人物大胆翻案,似乎就对不起观众,算不上“有新意”。
所以,诸多对“古典恶人”的“人性化”改编越来越离谱。
这一次《新水浒》的改编者,来得更猛烈,从“新阎惜娇”到“新潘金莲”,她们红颜薄命,处处令人同情。就连勾引婚外男人,也有了“正当理由”——或因为“丈夫冷遇”、或因为“老公窝囊”,甚至“小叔子不解风情”,都成为“再寻男人”的“外遇”的正当理由。
改编到这种程度,我已经开始怀疑改编者脑子里的价值观了,是混沌状态、还是根本丧失了“道德”与“良知”的底线?
丈夫冷遇、老公窝囊……这些情况在现代社会也屡见不鲜,难道你们是鼓励现代女性,以阎惜娇、潘金莲为榜样,以同样的手段——婚外恋和谋杀来解决问题吗?
诚然,《水浒传》原著施耐庵对女人的态度普遍歧视,他大概是受圣人的影响太深,认为“唯妇人与小人难养也”。但是,不要为了标新立异,哗众取宠,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那些女人不幸命运,前期有令人同情之处,但后期都是突破了道德和良知底线,由受害者变成害人者,这是天经地义、顺理成章的事情吗?
当然,《新水浒》在人物造型有不少突破,譬如宋江的塑造,增加了英雄气,有可圈可点之处。但是在为“坏女人翻案”这一点上,做的实在太过。这种“过分美化”,唯一的“好处”是成全了演坏女人的演员,她们可能会因此而火,以后演坏女人的竞争会更惨烈。但是对广大观众尤其是女观众而言,却散发相当的毒害。
那个扮演新潘金莲的女演员,不是提出了“规则上位说”吗——不管什么手段,达到目的就行。因势利导,潘金莲的“人生观”也许会在台下仍被认可。
对于现在家庭而言,外遇或许是一种可以饶恕的罪过,但是连带谋害的外遇绝对不可饶恕。阎惜娇放到今天,依然为人不齿,潘金莲放到今天,仍然要被判刑。
没能力原创、却喜欢“和原创的古人对着干”的改编者切记——过犹不及,无论怎么“标新立异”,不要尝试冲破人道底线,否则,气坏了九泉之下的古人是小,招致现代“逐臭”骂名则是“大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