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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如此“招数”您遇见过吗?

发表于2013-04-28

近日,市民周女士反映,3月16日,她在商都路某家居卖场以特价97元每平方米全款定购了100平方米广东某知名品牌木地板。待到送货的时候,店家通知周女士,说她定购的“深色花纹”木地板没货,并且厂家已经停产。

听到此消息,周女士很是气愤。“这次可被他们坑惨了,我家的装修风格全部是以木地板的颜色为主导色,这个时候通知我没货,当初我交钱的时候他们干什么去了?”


发表于2013-04-28

对于此事例,我们专程采访了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陈奎律师。据陈奎律师分析,家居卖场违约在先已成为既定事实。

“现在就看卖场解决问题的态度与方式了。如果他们能为周女士提供同等价位、同等品质、相同颜色的木地板,并且也博得了周女士的认可,此次争议尚可圆满解决。如果不能,周女士有权要求全款退货,并且有权主张该卖场赔偿周女士在其他商家购买同等价位、同等品质、相同颜色木地板的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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