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500城住房信息联网"难产"住建部欠了一个解释

发表于2013-07-11

而另一方面,该地多数房屋登记机构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同时,与很多城市一样,宁波此前已取消房屋权登记收费,这使得部分房屋登记机构的财务收支不平衡,进而导致他们过去对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的热情不高,《房屋登记办法》中许多要求开展的业务未能实施,欠下了较多的“历史账目”。

 

发表于2013-07-11

如果建设网站、录入数据只要耗时费力就能解决,个人住房信息联网还面临另一“劳心伤神”的难题:大量的福利房、政策房、经适房、限价房、军产房、央产房、回迁房、小产权房乃至自建房、违建房游离在住房信息系统之外,而且,这些房产数量庞大,相当部分的产权归属不清晰或具有争议。

 

据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估计,1995年—2010年间,全国小产权房的竣工面积达到了7.6亿平方米。

 

发表于2013-07-11

“现在,很多地方都在开展土地及房屋产权的厘清工作,确认产权之后,还要对老房子的价值进行评估、核定。这些‘遗留问题’如果能在三五十年内解决就已经很不错了。”全国房地产经理人联盟副秘书长陈宝存告诉时代周报。

 

陈宝存认为,上述工作结束之前,所谓的个人住房信息联网无法反映真实的存量房现状。“联网的目的之一应该是为房产税的全面征收打下基础,但目前的联网由于不能反映存量房的实际情况而无助于房产税的普征,那么,地方政府又如何会给予大力支持?”

 

发表于2013-07-11

地方政府存抵触

其实,个人住房信息联网一直广受公众期待,而主要原因之一在于人们相信,这个系统具有某种反腐功能。

 

不少人希望通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直接查询特定主体的房屋产权信息,推进反腐工作。此前,2011年全国常委会的一次会议上,住建部副部长齐骥曾表示,这个信息系统运行后,首先解决的就是以人找房的问题,“点出张三,就可以查到张三名下有着什么样的房产”。

 

既然如此,个人住房信息联网真是“反腐神器”吗?

 

发表于2013-07-11

“首先,建设这个系统的目的不是为了反腐。其次,相关的规章和法律未来必定会对房屋查询做出严格规定,绝非人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以人查房,并进行信息披露。否则,这是一种利用非法手段反腐的行为。”中房数据研究院执行院长陈晟说。

 

聂梅生则告诉时代周报记者,“这些不动产档案首先是一种基础数据,如果一定要和反腐联系,地方政府会有所抵触,反而不利于信息采集工作的推进。” 

 

目前,500城的联网工作延期。陈晟认为,有特殊产权亟待确权以及历史数据有待整理的因素,地方政府的不也是原因之一。

 

发表于2013-07-11

而有知情人士透露,由于对涉房信息的担忧,曾出现地方政府以迁移属地服务器等理由,切断与住建部前置服务器联网的情况。

 

为打消这种顾虑,目前,住建部开始与联网城市签订“数据采集和使用安全协议”,即,承诺采集数据仅用于宏观分析,房屋产权查询权仍保留在地方政府,住建部不设查询端口,亦不拥有查询权限,且查询结果不作为法院判决和处罚的依据。

 

王珏林认为,联网之后,那些通过不正当渠道得到房产的官员很大程度会受到“震慑”。毕竟,纪检部门在调查时具有查询权限。

 

发表于2013-07-11

“至于作用有多大,这取决于政府的意愿。如果他们反腐的决心很大,那么,联网的信息会发挥重要作用,但若意愿不强,又鉴于各级政府之间的复杂关系,情况则不尽如此。”王珏林说。

 

不过,陈宝存认为,个人住房信息联网的反腐功能其实很弱。首先,官员腐败中,贪污房产的只是一部分;其次,官员往往会对房屋产权进行隐蔽处理。“他们不会傻到全用自己或者儿女的名字登记。”所以,反腐还需要其他更多制度的共同完善。

 

发表于2013-07-11

其实,据时代周报了解,大多数房地产学者并不把反腐作为个人住房信息联网的“正业”,这项工作最主要的目的还是在于为制定政策找寻依据。

 

“目前,房地产的家底不清、征象不明,制定政策往往是拍脑袋,而通过信息捕捉,楼市调控可以有的放矢,而且,对于制定房地产发展规划也有帮助。”顾云昌说。

 

具体来说,个人住房信息联网可以推动很多工作,比如,“国五条”中20%个税这一规定的落实,又如,房产税的扩围。

 

发表于2013-07-11

“中国正在试点针对新增住房、差别化的房产税征收,如果在全国推广,这就需要查询个人名下已有的房产数量情况。当然,这种方法与国外以房产价值为税基、普遍征收的办法不同,存在争议。不过,即便以后,我们开始对存量房征收房产税,也要先进行存量房的产权确认、价值评估,以及信息采集的工作。而且,这些基础工作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才有可能完成。”陈宝存说。

 

发表于2013-07-11

习以为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