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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一张图告诉你 营改增对我们购房有哪些影响?

发表于2016-03-16
标签:非普通住房 房地产市场 二手房交易 营业税 增值税 

事件背景:

 


国税总局局长王军

3月1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备受瞩目“部长通道”迎来了又一场对中外媒体开放活动,多名部长就社会关热点问题回答记者提问。谈及“营改增”方案,国税总局局长王军表示,国税总局将会同财政部,尽快公布“营改增”实施方案,最快有望于全国两会后就提交审定。此外,这次“营改增”首次涉及自然人缴纳增值税征管,如个人二手房交易。 “营改增”方案有望两会后出台


国税总局局长王军


根据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今年5月1日要全面落实“营改增”。如何确保“营改增”顺利落地?王军表示,国税总局将尽心尽力快出实施方案,估计两会结束后,国务院很快会召开常务会议审定方案,审定以后,总局将配合财政部,尽快公布方案并制定一系列的操作办法。

 

(感谢秦皇岛搜房网网友及时提供信息来源,并表示对此事件的关注程度)

主要影响方向:

“营改增”主要对个人二手交易的税收征管产生影响,此前营业税、个税、契税等,都是地税部门交税;“营改增”后,增值税要在国税部门交税,对征管有影响。

 

 

政策解读

 

营业税下,个人二手房买卖需缴纳5%的营业税,符合一定条件的住房买卖可免征营业税。

 

出于稳定房地产市场考虑,去年3月份,营业税免征条件有所放松,从原来的“满5年以上(含5年)”,调整为“满2年以上(含2年)”。为适应国内房地产市场分化局面,今年2月份,营业税政策进一步放松,除了北上广深,所有住房(包括普通和非普通住房)只要满2年(含2年),对外销售的,均免征营业税。北上广深仍然适用去年老政策,满2年(含2年)非普通住房,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满2年(含2年)普通住房,才免征营业税。

 

(这一政策很大程度上刺激了2015年二手房交易)

专家说:

 

这个环节的营业税改成增值税后,由于具体政策尚未出台,税负是否变化还未知。不动产业纳入“营改增”,可能适用6%、11%的税率,部分可能适用3%的征收率。

 

 

 

细细算

 

在增值税条件下,依据增值税原理,若按常规办法、仅对增值部分征税,即对住房增值的100万元(现价200万-原价100万=增值100万)征税,税率若为6%,需缴纳增值税6万元,税负有所下调;税率若为11%,需缴纳增值税11万元,税负有所上升。

 

在增值税条件下,若按简易征收办法、以核定征收率征收,若征收率为3%,即对现在住房出售价格200万元征税,缴纳增值税6万元,税负也是减轻的。

正如下图所显示的

 

 

发表于2016-03-17

这样收税还是比较合理的!收取增值部分,不过税率怎么定关系重大

发表于2016-03-17

我只关心秦皇岛房价会不会降啊

发表于2016-03-17
想想香邑溪谷的偏西房,也是醉了,上午见光晚,下午还有西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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