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剖析小产权房的前世今生,打工族们选择需谨慎!

发表于2012-06-14

小产权房问题一直都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更是一些刚需想要在高额的房价中,寻找一个属于自己的立足之地的突破口!那么小产权房就真的可以让大家买的安心?没有后顾之忧?给您一个安稳的家吗?

《深圳市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总体方案》近日公布,众多媒体和学者们做出了“深圳小产权房将"确权"”的解读。这些解读一出炉,一时间,让许多已经购置了小产权房的业主内心有了“也许未来某一天自己的房子也能确权”的幻想。深圳市常务副市长吕锐锋表示“深圳小产权房"确权"系误读”。这一消息出来,引起社会各界对小产权房“确权”问题的关注,让我们来剖析一下小产权房的前世今生!

发表于2012-06-14
小产权房的“前世”
国家向房屋权人颁发法律承认的房屋权证,和土地性质有关。
我国的建设用地分为两种:一种是国有建设用地(国有土地);另一种是集体建设用地(农村集体所与土地,不是国家土地)。 而国有建设用地给建设方的方式有两种,一是通过划拨的方式,一般是用于政府用房、军事、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用途;二是通过出让的方式,也就是政府把土地使用权卖给建设方。记住:是土地使用权,不是土地权!!出让是需要建设方支付土地出让金的。缴纳了土地出让金,政府就承认了其建设房屋的权,也就会颁发法律承认的房屋权证了。
实际上就是,不在国有建设用地上兴建的房屋,也就是在集体土地上兴建的房屋。这些房屋所用的土地不是国家的,也就不需要向政府缴纳土地出让金,政府也就不会颁发房屋权证,而最多颁发一个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所以,小产权房是不可能有房屋权证的,也就是“无产权房”。 小产权房最吸引人的地方就在于其价格,这从另一个角度也说明了现在全国许多大中城市高企的房价正是催生小产权房的重要原因之一
 
发表于2012-06-14
小产权房的分类
第一类小产权房:占用集体用地或耕地违法建设,将农民集体用地使用权流转,用于商品住宅开发的违法建筑。
第二类小产权房:在政府划拨或出让的土地上,不按规划功能开发或使用,并将限制销售的房屋直接在市场上销售,具有产权纠纷隐患的不完全产权房。
第三类小产权房:在军队享有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商品房的开发,之后卖给军人以外的地方居民,俗称“军产房”。
发表于2012-06-14
国家对小产权房政策从“紧”
小产权房实际是无产权房,国家不承认其房屋权,不予颁发房屋权证。
住建部的意见是集中治理小产权房。但没有明确的规定怎样处理,目前实践上是这样操作的:1. 未兴建的小产权房或者是建设初期的,停止建设,退建还耕;
. 已经建设的,但未出售的,予以没收,并处罚相关责任人
3. 已经售出的,处罚开发责任人,但买主暂不处理;
2 x买房,购房,装修论坛,房产论坛4. 小产权房的卖方如果起诉买方,要求解除合同,法院会判决合同无效,恢复交易前的状态,即买方退房,卖方退钱(但基本上是民不举官不究);
5. 个别地方的小产权房,虽然没有进行规划审批,但如果符合规划,国家有可能考虑搞试点,政府征收该小产权房所在的农村集体土地,让买家缴纳土地出让金,补发房产证,承认房屋的权。
发表于2012-06-14
 
发表于2012-06-14

近几年来小产权房纠纷不断,产生购买风险。小产权房是占用集体土地搞建设,并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销售的商品住宅,国家对这个问题有明确的规定。城镇居民不得购买农村的宅基地建房,也不可以购买小产权房。目前国家要求各地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确权登记发展,但是对小产权房违法用地不允许发证,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
小产权房不仅不受法律保护,而且危害严重。辛苦工作的打工族们,咱们还是慎重选择~~~~别让血汗钱在楼市的大潮中打水漂

发表于2012-06-14
买房真的需要谨慎啊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