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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不买房就不能退 购房“诚意金”只是变相设套

发表于2012-09-12

最近,金先生遇到了这样的郁闷事:他在东御花苑买房前,为了享受优惠,付了10万元的“诚意金”,因故不能买房了,金地(地产)房产公司却表示“诚意金”就是定金,拒绝退款。昨天,他困惑地咨询律师:“诚意金”不是定金,房产公司凭什么不退还?

发表于2012-09-12

购房“诚意金”究竟是什么?

记者从百度搜索到的解释是:所谓诚意金,并非作为合同履行担保的定金,但也是购房人向开发商先行交纳的一笔动辄数万元的钱款,用以获得住房的优先购买资格。

诚意金至今尚未得到法律上的承认,属于开发商自创的词语和收费环节,并被开发商描绘为使购房行为公平、有序的营销方式。

然而在现实中,诚意金有时只是表达了购房人单方面的诚意,一些开发商并不受诚意金所应体现的诚意制约。

开发商垄断和操纵市场供求信息,造成开发商和消费者间知情权的不平等,使诚意金中的诚意有时被扭曲,诚意金被异化为部分开发商的不当得利。

发表于2012-09-19
不要想得这么坏……
发表于2012-12-28

必须要回来   不给就不走  小样的  还反了他了

发表于2013-01-15

看来还真不能先交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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