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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阴阳合同成行业惯例 个税调控选择性失效?

发表于2013-06-06

近日,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因协助签订“阴阳合同”避税被处罚的消息成为舆论焦点。实际上,“阴阳合同”已成为二手房交易的行业惯例。尤其是北京执行“国五条”细则以来,“购房所得20%征收个税”让二手房买卖双方签订“阴阳合同”的动力更强。如果全款或少量贷款,就可按最低计税价缴纳税款,对于一些“有钱人”来说,个税调控效果甚至失效。

发表于2013-06-06

三方均获利,“阴阳合同”何乐不为?

“如果您能全款或者少量贷款,我们有办法可以帮您把税做到最低!”对于许多与房地产中介打过交道的百姓来说,上述这句话并不陌生。中介口中所谓的办法就是通过协助签订两份不同的“阴阳合同”帮助交易双方避税。


发表于2013-06-06

很多城市的财税、住建等部门会根据当地房地产交易情况及评估价格,确定当地最低计税价。当申报价格低于最低计税价时,则按最低计税价纳税。“阴阳合同”也由此应运而生:“阴合同”是交易双方真实交易的合同,“阳合同”则是用于网签、交税的“假合同”。

发表于2013-06-06

在许多中介经纪人眼中,签订“阴阳合同”的做法属于“合理避税”,不违规也不违法。一位资深地产人士对记者说:“如今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税负通常转嫁到买方,通过签订‘阴阳合同’避税,可令买方省钱、帮助中介和卖方促成交易,何乐而不为?”

发表于2013-06-06

通过签订‘阴阳合同’节省的税款少则几万元,多则数十万元。”位于北京南四环附近的一家知名中介机构经纪人程先生给记者算了一笔账,“目前,附近的二手房成交价在每平方米3.9万元左右,而该地区最低计税价只有1.9万元左右。以一套原值100万元的100平方米的房屋为例,按每平方米3.9万元计算,个税将超过50万元;而按1.9万元算,个税只有10多万元。”

发表于2013-06-06

“银行贷款评估必须参照住建委网签合同,对于‘阴阳合同’有所制约。按照首套房最多可贷款七成计算,只要贷款额度在按最低计税价计算的全款的七成以内,仍可以通过‘阴阳合同’按最低计税价报税。”程先生说。

发表于2013-06-06

个税或为零,调控措施选择性失效

“国五条”房地产调控细则中明确要求,严格执行“购房所得20%缴个税”政策。但不少中介公司经纪人则表示,部分“非满五年唯一”的有税房按“阴阳合同”操作,个税甚至可能为“零”。


发表于2013-06-06

经纪人程先生举例说,如去年购买的四环附近有税房,由于贷款等因素制约,当时的报税价格有可能超过每平方米2万元,如果今年出售,按最低计税价1.9万元报税,购房所得为负数,个税将为“零”。这比“国五条”细则出台前,个税按全款1%征收的方式还要省钱。

发表于2013-06-06

不少业内专家表示,对于这部分有资金实力的“有钱人”来说,仍可以通过签订“阴阳合同”成功避税,甚至可能出现个税缴纳为零的极端情况。个税征收从严的调控政策面临选择性失效。

“通过‘阴阳合同’交易多则能省几十万元的税费,这对交易各方都是巨大的诱惑。”北京都城律师事务所主任桑圣元表示,由于主管部门人力有限,监管力度不大,而中介公司又能为买卖双方提供专业的造假服务,“阴阳合同”盛行也就不足为奇。


发表于2013-06-06

“在房地产调控背景下,‘阴阳合同’、假离婚等投机取巧的现象屡禁不止、愈演愈烈意味着现在的政策和制度框架确实存在着空隙和漏洞。‘能省则省、能逃则逃’的观点成为人们的普遍心态。”山东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李铁岗说,购房所得20%征个税是一项庞大的工程。需要房地产登记系统、房地产评估系统、交易、备案监管系统等不断完善,有效实施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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